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怎么认定-老人没走斑马线被撞责任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的相关解读:
根据《道路交通法》的第四十七条条款规定,对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互动做出了明确的指导原则。当机动车行驶至人行横道时,必须减速行驶;若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则应停车让行。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对行人生命权的尊重与保护,使得行人的生命权、安全权高于机动车的行路权。
当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机动车应遵循规定,停车避让。在遇到斑马线时,机动车需减速慢行,并仔细观察确认无行人过路后方可通过。若机动车在行经斑马线时未减速,将面临罚款200元并扣除3分的处罚。斑马线是为了保障行人安全而设,若机动车在斑马线上发生撞人,通常需承担全责或主要责任。
过去某市的一起案例中,一位老人在斑马线附近过马路但未走斑马线被机动车撞伤。虽然老人未按规定使用斑马线,但在定责时仍将机动车作为主要责任方,这是因为老人所处位置虽非严格意义上的斑马线,但与普通的行人乱穿马路有所不同。这也提醒了机动车驾驶员在斑马线附近应提前减速,以避免可能的发生。
不容忽视的是,若机动车驾驶人缺乏礼让意识,行人的弱势地位将愈发明显,行人的生命权也将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据北京市交管局统计数据,2016年因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未按规定行动造成的频发,导致不小的人员伤亡。与此因机动车未减速或停车让行造成的也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