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举行婚礼的吉时-古代女子出嫁时辰


关于婚姻的习俗与礼仪,自古以来便有着详尽的流程与重视。

在古代礼仪中,有一种仪式被称为“纳彩问名”。这不仅是订亲的前奏,更是议婚中不可或缺的礼俗,也称作“订盟”,即一种象征着订婚的仪式。如《礼记》所载,“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便是对从议婚到结婚整个过程的概括。

在传统的婚俗中,常常需要媒人参与其中,其被尊称为“月老”或“大冰”。若没有媒妁之言,那么这段婚姻便不会被社会所承认,这也赋予了媒人一种特殊的使命感,仿佛只有经他们介绍的男女结合,才是被视为合法且吉祥的。

古代的“六礼”婚嫁程序,为江湖术士提供了故弄玄虚的借口,令其披上了神秘的外衣。即便在现代社会,仍有人以此为名谋取私利,这与现代所倡导的合法婚姻登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过去的订婚习俗中,男方家长常会向女方家长索要女方的生辰八字,有的地方称之为“讨年命”。接着会请算命先生来推算两个人的八字是否相合,名字是否相生相克等,这些都是约定俗成的婚配规则。过分于八字合婚的做法,导致了许多有情人的分离。尽管这一习俗已逐渐被现代人所遗忘,但仍需我们自觉地抵制这一行为。

选择结婚的日期因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所依据的书目也各不相同。但无论依据哪本书目,都离不开选年、选月、选日、选时这四个环节。在古代,选择嫁娶吉日吉时通常需要寻求擅长易经八卦、懂得五行生克的术士来推算黄道吉日吉时。

对于无春之年,即农历正月初一至腊月三十(或腊月二十九)这段时间内没有立春的情况,常被民间称之为“寡妇年”或“无春年”。若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忌讳结婚是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民间便有了变通的方法:待嫁的新人只要在立春这天前往婆家过夜,便可避免嫁娶受禁忌的限制。

以《婚元通书》为例,书中有诸多属相合婚的禁忌,如属相为鼠的男女有其特定的忌年忌月等。选择月份时,除了以女方的生辰八字为依据外,还需参考男方及他人的出生日期。一年中有两个大利月和两个小利月等不同的月份选择。

在择日方面,干支比和等复杂的命名方式更是繁多。需查阅相关书籍如《婚元通书》,再结合天干地支等五行属性进行推算。同时还要注意避免与男女命相刑冲克害的日子。

所有这些选择都体现了古代人们对婚姻的美好向往和追求,同时也反映出人们对未知世界的敬畏与无奈。在现实生活中,若过于于这些“四选择”的原则去择定婚期,可能会发现许多日子都不适合嫁娶。除了所谓的“黄道吉日”外,还需理智看待其他诸多命名繁杂的凶年凶月凶日凶时等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