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诗的特点-杜甫的特点八个字
深入解读第十九、第二十类七言句式
第43类句式独具特色,其构造为前两个字为动词,后三个字则形成句子形式。这样的结构在《汉语诗律学》中有所描述。
关于这种句式的具体应用,后三个字中主语可以是两个字的短语,如“欲栖-群鸟乱,未去-小童-催”,亦可以是单个字作为主语,如“欲归-江-淼淼,未到-草-萋萋”。这两种形式均可视为2-3句式,同时亦可看作是2-2-1句式和2-1-2句式的变体。
当我们需要将这种五言句式扩展为七言句式时,一种常见的方法是在第3和第4个字之间插入目的语。比如杜甫的《奉待严大夫》中的句子:“欲辞-巴徼-啼莺合,远下-荆门-去鹢催”。简化后便成了“欲辞-啼莺合,远下-去鹢催”。
对于第44类五言句式,其特点在于前两个字为动词并带有补语,而后三个字则呈现为句子形式或谓语形式。
其中,句子形式的例子有“转来-深涧满,分出-小池平”,此处第1字为动词,第2字作为补语。而后三个字构成了主谓结构,没有宾语。而对于谓语形式的例子,虽王力先生未给出具体例句,但据宋代曾几的诗句“归来知底日,老去惜馀年”,我们也可一窥其貌。
将第44类五言句式扩展为七言句式时,主要是在其前面加入副词语。比如王力先生所举的例子“幸不-折来伤岁暮,若为-看去乱乡愁”。简化后即为“折来伤岁暮,看去乱乡愁”。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句式在扩展时并非固定不变。前者不仅可以在第3、4字处加字,亦可在前两个字加字;后者则同样可以在其他位置灵活变动。如“林下-欲归-江-淼淼”和“山中-未到-草-萋萋”,即为例证。
由于七言句式的变化多端,王力先生也曾提及,实际的种类必然远超我们所见的。这充分体现了汉语诗歌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无论是第43类还是第44类七言句式,都为我们提供了研究汉语诗歌韵律的宝贵资料。它们不仅是诗人创作的工具,也是我们理解古代诗歌的重要依据。
以上所举的诗句均出自古代著名诗人的作品,体现了古人的智慧与才情。对于这两种句式的深入理解与运用,必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欣赏与创作古代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