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公司了公积金会自动转移吗


近日,广州调整了公积金利率,这引发了不少想要购房但资金不足的市民的关注。大家纷纷查看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其中不乏一些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的双重记录。

对于那些曾经以职工身份缴存公积金,后来转为灵活就业身份继续缴存公积金的人来说,他们不禁产生了疑问:我的公积金余额可以合并吗?这种情况会对我的公积金或提取产生影响吗?今天我们就来解答大家的疑惑。

以谭先生为例,他曾在广州某企业工作并正常缴存公积金。去年辞职后,他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存公积金。他关心的问题是,自己以前通过职工身份缴存的公积金余额能否与后来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的余额合并?

对此,我们给出的答案是:缴存余额虽然不能直接合并,但缴存时间是可以合并计算的。在申请公积金时,账户余额可以用于计算额度。

谭先生不免担忧,如果两者的缴存余额不能合并计算,这会不会影响他使用公积金购买房屋呢?接下来我们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对于从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的情况,其可贷额度是根据日均缴存余额来计算的,具体公式为:可贷额度=日均缴存余额×8×缴存系数。在计算时,若缴存时间不足60个月,会按照实际缴存时间分别计算。如果单位缴存的月份在特定时间段内,那么这些时间是可以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的。

值得注意的是,当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申请时,要求缴存人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连续缴存。以谭先生为例,若他在单位已缴存了12个月后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单位的缴存时间可以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他只需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一定的时间即可申请。反之,若已满足一定条件,但作为灵活就业人员还需继续缴存一段时间方可申请。

而当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单位职工时,则适用单位职工,系统会自动合并计算灵活就业期间的缴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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