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由此引申出成语多行不义必自毙
昔时,郑武公迎娶了申国之公主,名为武姜,她孕育了郑庄公与共叔段二子。郑庄公降生之际,因脚先出而难产,令姜氏受惊,因此取名为“籍生”,从此武姜对郑庄公心生厌恶。
武姜偏爱共叔段,屡次向郑武公请求立他为太子,但郑武公始终未予应允。待到郑庄公继承郑国君位之时,武姜又为共叔段请求将险峻的制邑赐为封地。郑庄公以制邑地势险要,关乎存亡为由拒绝了这一请求。随后,武姜再三请求将大城京邑赐予共叔段,郑武公便允许共叔段居住在那里,并称他为“太叔”。大臣祭足进谏道过大,恐生变故,但郑庄公表示无能为力,乃是母亲姜氏所愿。祭足又言若不早作处置,共叔段的势力将日益壮大,难以制衡。郑庄公回应道:“行不义之事者必自取,请姑且观之。”
时光荏苒至公元前722年,共叔段不断侵占土地,囤积粮草,反叛。公子吕等人劝诫郑庄公早作防备,郑庄公口上虽说:“行不义之事者无人亲近,纵使地方再大也难保长久。”实则暗中备战,秘密收集共叔段叛乱的证据。最终,郑庄公成功平定了武姜与共叔段的叛乱。
在这场之争中,依传统观念长子为之天然继承人。故此,郑庄公代表了合理与正义的一方,而共叔段企图篡位的行为则显得不合情理与正义。
成语“多行不义必自毙”源自春秋时期左丘明所著《左传》,意指长期从事不义之事者终将自食其果,自取。自古至今,那些多端、诡计、违法乱纪之人,最终都难逃,终将自食其。此乃天道轮回,报应不爽。